某个官员因腐败问题或因刑事犯罪落马后,特别是在高官涉案被揭露后,传媒总是要反复强调“说明了上级反腐的坚强决心”,“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信心”,“有重要意义”,等等。这里有必要问一声:如果不说明什么,你就不反腐了? 回答可以肯定:不会不反。我断定对方非得这样回答。反腐败不是宣传工作,它不为说明什么而进行。要是能说明什么就反腐败,说明不了什么就不反腐败,或者,在需要说明点什么的时候就抓出个贪官来,不想说明点什么的时候就和贪官和谐相处,那算什么事啊?那叫无法无天,绝对腐败。 平时,我们社会的许多人要力图证明什么事、什么想法时,往往喜欢说“用实际行动来证明”。为什么这话老是挂在嘴边呢?说句不好听的实话,这是知道我们社会的话语很不真诚的缘故。说了不算、只说不做的现象严重,于是大家相互之间养成了不听说话看行动的习惯。话语信度极低,只好宣布以行为表现为准,在发表“看行动”宣言的同时,咱们老百姓也给自家话语的质量评了个不及格的分数。 看来平民社会的风气,也影响到上层社会了,他们也对自己的话语说明不太自信。这是好现象,说明上面是“三贴近”的,不免俗,和人民群众心连心。这好的一面要肯定,但不足之处也该指出来:国家,和老百姓不一样,它用宪法和法律文本来说明、来证明问题,还有有特色的、权威的“红头文件”再多一道子保险,能起到补充说明或代替法规说明的作用。就算是派出个发言人说一番话,想说明的也都能说明,全社会没理由认为,国家的说明和平常百姓的话语说明一样,“不能说明什么”。 “你不是不相信吗?那我就做个样儿给你看看!”自然人这样想很正常,可是国家也这样想、这样做就不该了,这和“身份”不相称,俗语叫做“丢份”。如果国家不自信到这个程度,就“混同于一般老百姓”了。国家必须用行动说明意向、政策、决策,否则老百姓就不知道、不相信,国家的文本、话语岂不成了废纸、废话?总是以为老百姓不见国家的动作就不当真,这也太不相信群众了。到这份上,国家是得好好反省了。 抓了大贪官,说明那个官犯了罪、违了纪并且撞枪口上了,就因为他损害了国家利益,侵犯了国民权利。对罪犯、贪官当然要制裁,这是国家日常履行的最起码责任,不抓他说明“国不国”、“官不官”,抓了他却并不能说明其他官员英明神武、丰功盖世。这必须抓的道理,律条上明明白白,本是妇孺皆知的常识,用不着对老百姓絮絮叨叨。反腐败、除一害,不是为了展示什么姿态、说明什么心态,而是在做该做的事,是为了履行职责、为了实实在在的利益。 作者声明: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 (责任编辑:张学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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